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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健身器材成“弃材”?“重建轻管”要不得

2024-02-18 10:30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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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农村健身器材成“弃材”?“重建轻管”要不得近年来,随着新农村建设、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推进,室外健身器材在农村越来越普及,配备健身器材的文体小广场甚至成为一些行政村的“标配”。但记者近日在农村地区采访时发现,由于建设之后疏于管护,有的健身器材“超期服役”“缺胳膊少腿”,有的健身场地杂草丛生,篮球场变成了晾衣场和晒谷场,健身器材成“弃材”的现象并不鲜见。(12月5日《半月谈》)

  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《“十四五”体育发展规划》提出,巩固拓展体育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推动体育下乡,补齐农村健身设施短板,增强农民健身意识,提高农民健康水平。这说明,国家层面已越来越重视农民的健康需求。

  近年来,随着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持续推进,美丽乡村的体育配套设施建设也已日渐完善,那些功能多样、款式新颖的健身器材如今也在广大农村安家落户,成为扮靓乡村的一道亮丽风景,让健身锻炼成为不少村民新的生活方式。

  据了解,遍布各地农村的这些体育健身器材,有的是上级文体部门配备的,有的是村集体出资购买的,有的是由各界人士捐赠的。但是,这些健身器材有一个共性问题,那就是“重建轻管”。

  这些健身器材当中,有的由于在户外风吹日晒雨淋已老化,有的由于年久失修,不是这里坏了,就是那里松动了,再加上一些村民的不当使用,致使很多健身器材带“病”上岗,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。每年各地都有不少村民因此而摔伤、扭伤,甚至致残。对此,广大村民很有怨言。

  因此,笔者以为,农村健身器材不能成为“弃材”,亟须摒弃“重建轻管”的懒政思维。一方面,相关部门应安排相应的后续管护资金,做到建设与维修并重。比如:把健身器材的后期管护纳入到有关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之中J9九游会登录入口,一旦发现健身器材存有安全隐患,就及时指定专人进行定期维护,对于已到报废期的应给予报废,从而彻底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广大村民的健身安全。另一方面,相关部门不妨建立体育健身设施安全技术巡查机制,对健身器材等设施进行定期巡检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、及时维修、及时更新,从而确保农村健身器材既重建设又重管理。

  此外,村两委不妨通过制定文明公约的方式,引导广大村民学会文明健身,自觉做到爱护健身器材,不随意破坏,更不恶意损毁,从而既确保健身器材的正常运行,又确保健身器材的使用安全。

  笔者相信,只要各地各级职能部门对农村健身器材既重建设又重管理,再辅以村民的共同爱护,就一定能确保农村健身器材的安全,让广大村民既放心锻炼,又安全锻炼,从而切实增强村民的健身意识,提高村民的健康水平,掀起全民健身的热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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